大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是由中華民國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 職權 根據《憲法訴訟法》(111年1月4日生效),憲法法庭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並審理: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機關爭議案件。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相關條目 司法審查 總額原則 公法上之爭議例外規定 公聽會 特別權力關係 大法官會議 大法官釋憲 司法違憲審查 司法權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秘密通訊自由 基本權 裁判憲法審查 新聞自由 解釋理由書 審查庭 審查密度 暫時處分(憲法訴訟法) 憲法法庭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警告性裁判 憲法訴訟法 憲法, 法院組織法, 憲法訴訟法, TAG: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