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上訴 為我國刑事訴訟上的非常救濟程序之一,係指對於刑事確定判決,以審判違背法令為理由,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請求救濟的特別訴訟程序。主要目的為是糾正裁判錯誤、平反冤獄、統一法律見解之適用。 規定於刑訴第441條「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相關條目 上訴 刑事訴訟法體系 不利益變更禁止(刑事) 非常上訴書 客觀性義務 訴訟程序違背法令 實行公訴 漏未判決 定讞 非常救濟 救濟 大法官解釋的拘束力 大法官釋憲 解釋文效力 聲請 刑事訴訟法, 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