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
組成
民國35年成立,36年全國舉行國大代表選舉。37年在南京正式召開行憲後第一屆國民大會,選舉總統和副總統,此後的國民大會亦被稱為「行憲國民大會」。原由各縣市、各職業團體、婦女團體、少數民族及海外各地,各選舉代表所組成。
職權
國民大會之職權為選舉總統、副總統、罷免總統、副總統、修改憲法、複決立法院所提的憲法修正案等。
民國35年成立,36年全國舉行國大代表選舉。37年在南京正式召開行憲後第一屆國民大會,選舉總統和副總統,此後的國民大會亦被稱為「行憲國民大會」。原由各縣市、各職業團體、婦女團體、少數民族及海外各地,各選舉代表所組成。
國民大會之職權為選舉總統、副總統、罷免總統、副總統、修改憲法、複決立法院所提的憲法修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