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把地上權這個立體空間再裁切。
地上權是上達太空下至地心立體空間的使用權,然而在現代土地使用率極高的社會,常常會有地上是大樓,地下是捷運,或者是高架橋只是通過土地的上空,沒有必要取得完整的地上權,因此有了區分地上權的概念。
例如 地主設定離地 30 ~ 50 公尺的地上權給A,此時A就可以使用這塊漂浮在空中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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