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權

解除權係指因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契約溯及消滅的權利。解除權如果是基於法律的規定而發生,就稱為法定解除權。

債務催告後經一定期限即發生解除權

民法 第254條
  •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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