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財產制

結婚如果沒有去登記約定的財產制,那就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把財產分成婚前財產、婚後財產兩種,原則上都是夫妻各自所有,但是在離婚時候,夫妻雙方的婚後財產做比較,婚後財產剩下比較多的一方,原則上要把多出來的部份分一半給對方。至於婚前財產就不必拿出來分。

示例

例如 甲有財產 1000 萬,其中 200 萬元為婚前財產, 100 萬元為爸爸贈與的購屋基金;乙有財產 2000 萬,其中 1500 萬元為婚前財產。​

我們先從甲來看,他總共有 1000 萬,扣掉 200 萬婚前財產,以及 100 萬爸爸贈與基金,因為婚前以及無償取得的財產必須要扣掉,甲的婚後財產為 700 萬。​而乙扣掉婚前財產後,剩下 500 萬。因此,兩人平均分配應為各 600 萬,妻可以向夫請求 1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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