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對被告請求判決確認法律關係的存在或不存在、證書的真假、作為法律關係的基礎事實存在與否的訴訟。而提起確認訴訟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是必須要有「確認利益」。
例如 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確認股東權不存在、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以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為例,如果老闆未依勞基法規定就直接開除員工,員工認為老闆是違法解僱,因此僱傭關係是否存在不明確,員工就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藉由確認判決來除去員工法律上地位不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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