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係指人們遵循法定的時限和時序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關係進行法律行為,程序即有「程序」、「方式」。如 上訴程式。
程式亦有「格式」的意思。如 公文程式。依據《公文程式條例》,公文程式之類別包含令、呈、咨、函、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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