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注意原則

又有稱「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係指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除了對當事人不利的資訊應掌握外,對當事人有利的事實或法規範也不能故意略而不採,故行政程序法第9條明定:「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第36條亦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此一原則已兼顧行政機關維護公益與當事人權利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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