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
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
義務
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
報酬
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
公益
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相關條目
志工
行政法
,
志願服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