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營業秘密法之定義,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
營業秘密的資訊須符合:
營業秘密不得為質權及強制執行之標的。營業秘密本身並沒有時效,不像著作權經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就會消滅,因此即使過了一百多年,只要該資訊仍符合上述的要件,依舊是營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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