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保持命令 書狀或證據等訴訟資料,如有包含營業秘密,法院經營業秘密持有人聲請,就該營業秘密所為禁止使用或開示的命令。 受秘密保持命令的人,不得將該秘密作訴訟目的以外的使用、或向他人公開,以避免影響原營業秘密持有人的商機或營業活動。 相關條目 洩漏工商秘密 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