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治療師
中華民國
國民經物理治療師考試及格並依《物理治療師法》領有物理治療師證書者。
業務範圍
物理治療
之評估及測試。
物理治療目標及內容之擬定。
操作治療
。
運動治療。
冷、熱、光、電、水、超音波等物理治療。
牽引、振動或其他機械性治療。
義肢、輪椅、助行器、裝具之使用訓練及指導。
其他經中央
主管機關
認可之物理治療業務。
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
醫師
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
相關條目
執行業務所得
醫事人員
物理治療
操作治療
行政法
,
物理治療師法
,
醫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