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種住宅區

乃依據都市計畫劃定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4條第6款規定,第四種住宅區劃定之目的係為維護基本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供設置各式住宅及公害最輕微之輕工業與一般零售業等使用,並防止一般大規模之工業商業等使用而劃定之住宅區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