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行政

指國家「行政作為給付主體」之概念出發,針對人民生存條件及改善上,以保障及生存照顧為重心,所為直接之促進或分配之行政,包含針對一般或特定國民所為福利、公共建設、水電等民生供應措施。

分類

  1. 提供基礎設施之行政:以提供人民在文明社會下,應有之基本設施,如道路、學校及醫院等。
  2. 社會行政:指社會安全制度保障之行政,如社會保險、社會濟助等。
  3. 促進行政:係以措施促進個別生活領域結構上之改善,如以經濟補助方式促進經濟、文化或藝術之發展。因此,又稱為資金助成行政。
  4. 資訊行政:在資訊社會中,人民有知的權利,政府應給予足夠資訊,以便人民做決定或參與公共意見之形成更正確、更容易、更可能。如,地方制度法規定人民對於地方政府之資訊有依法公開之權利,政府自有給付資訊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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