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
指非
都市土地
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
土地
,依法供下列使用者︰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相關條目
公有土地
都市土地
自用住宅用地
農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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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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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用地
空地
行政法
,
土地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