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 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土地,依法供下列使用者︰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相關條目 公有土地 都市土地 自用住宅用地 農業用地─工業用地─礦業用地 空地 行政法, 土地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