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併合因果", description=" 如為數個具有累積關係的條件(即每一個條件並不足以單獨引發結果),則多數條件併合時,每一個條件均為結果的原因,每一個條件和結果間都有因果關係。" ~~ ====== 併合因果 ====== 如為數個具有[[累積因果關係|累積關係]]的條件(即每一個條件並不足以單獨引發結果),則多數條件併合時,每一個條件均為結果的原因,每一個條件和結果間都有[[因果關係]]。 <wrap info>例如</wrap> 甲、乙各自下毒,其份量皆不足以致丙死亡,但甲、乙同時下毒,丙也因此死亡時,甲、乙之任何一個人的下毒行為,都是「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原因」,因此符合[[等價理論|條件理論]],甲、乙之下毒行為,與丙之死亡結果間,具有因果關係。 **相關條目** * [[等價理論]] * [[擇一因果關係|擇一因果]] * [[併合因果]]([[累積因果關係]]) * [[因果關係中斷]] * [[相當因果關係]] * [[重要性理論]] {{tag>刑法 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