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假釋期間", description="所謂假釋係指對於受長期自由刑執行的受刑人,於執行一定刑期之後,認為確實有悔悟的情形,國家附加條件而准予提前出獄的制度。 " ~~ ====== 假釋期間 ====== 所謂[[假釋]]係指對於受長期[[自由刑]]執行的受刑人,於執行一定刑期之後,認為確實有悔悟的情形,國家附加條件而准予提前出獄的制度。 受刑人符合刑法第77條所規定的假釋要件([[無期徒刑]]執行超過20年,[[有期徒刑]]超過1/2、[[累犯]]超過2/3),經法務部准許出獄者,就附加「於一定期間內不得再次[[故意犯|故意犯罪]]」作為條件,該條件存續的[[:期間]],就稱為假釋期間。 在無期徒刑假釋後滿20年,或在有期徒刑所剩餘的刑期內,如果沒有被[[假釋撤銷|撤銷假釋]],那麼原來沒有執行完的刑期,就視為已經執行完畢。反之,如果在假釋期間又故意犯罪而被撤銷假釋,那麼就要回監獄繼續執行之前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部分就要再執行25年)。 **相關條目** * [[法定刑]]-[[宣告刑]]-[[執行刑]] {{tag>刑法 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