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共犯", description="指行為人參與別人的犯罪。包含教唆犯及幫助犯,教唆犯:慫恿他人實行犯罪,但自己不真正行動;幫助犯:協助他人實行犯罪,但不是參與犯罪構成要件的核心。 " ~~ ====== 共犯 ====== 指行為人參與別人的[[犯罪]]。是相對於「[[正犯]]」的概念。 <wrap info>共犯與「[[共同正犯]]」的概念不同,並非後者之簡稱</wrap> * [[教唆犯]]:慫恿他人[[著手實行|實行]]犯罪,但自己不真正行動。 * [[幫助犯]]:協助他人實行犯罪,但不是參與[[構成要件|犯罪構成要件]]的核心。 ===== 學理分類 ===== * **[[任意共犯]]**:係指一般原得由一人單獨完成之[[犯罪]],而由二人以上共同[[著手實行|實施]]之情形。 * **[[必要共犯]]**:須有二人以上之參與實施始能成立之犯罪。依犯罪之性質,尚可分為「[[聚合犯]]」與「[[對向犯]]」。 * [[聚合犯]]:二人以上朝同一目標共同參與[[犯罪]]之[[著手實行|實施]] * [[對向犯]]:二個或二個以上之行為者,彼此相互對立之意思經合致而成立之犯罪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正犯與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