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可罰性", description="通常行為違反法律之規定,就具有可予以處罰之性質。但有時候行為雖然已經違反法律規定,也會被認為因為對法益的侵害實在太輕微,不須動用刑罰的手段加以制裁,而認為尚不具「可罰性」。 " ~~ ====== 可罰性 ====== 通常行為違反[[:法律]]之規定,就具有可予以處罰之性質。但有時候行為雖然已經[[:違法|違反法律]]規定,也會被認為因為對[[法益]]的侵害實在太輕微,不須動用[[刑罰]]的手段加以制裁,而認為尚不具「可罰性」。 <wrap info>例如</wrap> 擅用他人空白信紙一張,已經構成[[竊盜|竊盜罪]]的要件,但因為該行為對法益的侵害實在太輕微,所以認為不應該追究,也不應該動用[[:刑法|刑法]]加以處罰。 **相關條目** * [[罪責]] * [[可非難性]] {{tag>刑法 刑法總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