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實質違法性", description="某一個行為是否需要法律介入處罰的判斷標準。假如不具實質違法性,那麼一個行為雖然違法,但影響短暫、傷害輕微,就不需要用刑法來處罰。 " ~~ ====== 實質違法性 ====== 某一個行為是否需要[[:法律]]介入處罰的判斷標準。假如不具實質違法性,那麼一個行為雖然[[:違法]],但影響短暫、傷害輕微,就不需要用[[:刑法|刑法]]來處罰。 <wrap info>例如</wrap> 偷一張紙構成[[竊盜|竊盜罪]],但一張紙的影響、傷害輕微,有可能就不需要刑法處罰。 實質違法性涉及[[刑法保護客體]]、[[非價]]的基礎等重要課題,是犯罪論之核心概念。就結構而言,有主觀違法論與客觀違法論之爭。實質上有,有物的不法論與人的不法論之爭。論爭的重心在於違法.不法究竟是因為行為本身而不法,或因為行為所造成之客觀「結果」而不法。依各該論者所認為的刑法保護客體的不同,又有[[法益]]體系與倫理體系的不法論之分。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