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後法優於前法", description="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規對某一事項規定適用或準用其他法規之規定者,其他法規修正後,適用或準用修正後之法規(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7條)。 " ~~ ====== 後法優於前法 ======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規]]對某一事項規定適用或準用其他法規之規定者,其他法規修正後,適用或準用修正後之法規(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7條)。 此乃後法(新法)優於前法(舊法)所必然之結果,換言之,倘若社會生活所發生的事實,同時涉及數個法規範,而此數個法規範中的一個法規範有修正時,其修正前之舊規定即被修正後之新規定所取代。 但此應注意[[:刑法|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此即所謂之[[從舊從輕原則]],與後法優於前法原則有所不同。 **相關條目** * [[新舊法比較]] {{tag>刑法 原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