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性剝削", description="性剝削是指性關係上的剝削行為,以各種形式使一個人成為性客體或失去性自主與身體權,均屬之。 " ~~ ====== 性剝削 ====== 性剝削是指性關係上的剝削行為,以各種形式使一個人成為性客體或失去[[性自主權|性自主與身體權]],均屬之。 我國為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範,以及防制兒童及少年遭受任何形式的性剝削,立法院於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並於106年1月1日施行,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改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並將法條中的「性交易」修正為「性剝削」,明定: - 使兒童或少年行為有[[對價關係|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 - 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猥褻行為]],以供人觀覽; -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 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都屬於兒少性剝削的行為。 **相關條目** * [[性侵害]] * [[性騷擾]] * [[行政法:性霸凌]] {{tag>刑法 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