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生母殺嬰罪", description="母因不得已之事由,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依刑法第274條規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這也是一種殺人行為,但相較於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法定刑期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比較輕的處罰規定,這是立法者考量到母親在生產後,心裡承受極大壓力,身心狀況可能較不穩定,所以特別規定予以從輕處罰。 " ~~ ====== 生母殺嬰罪 ====== 母因不得已之事由,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依刑法第274條規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這也是一種殺人行為,但相較於刑法第271條[[殺人|普通殺人罪]][[法定刑]]期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比較輕的處罰規定,這是立法者考量到母親在生產後,心裡承受極大壓力,身心狀況可能較不穩定,所以特別規定予以從輕處罰。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刑法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