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義憤殺人", description="指被害人實施不義行為,在客觀上使人無可容忍,並引起一般理性之人公憤,故被告當場所為之殺人行為。 " ~~ ====== 義憤殺人 ====== 指[[被害人]]實施不義行為,在客觀上使人無可容忍,並引起一般理性之人[[:公憤]],故[[刑訴:被告]]當場所為之[[殺人|殺人行為]]。 ===== 相關法條 ===== <WRAP box> == 刑法第273條 == -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WRAP>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刑法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