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行動自由", description="「行動自由」在我國憲法上的依據是第 10 條所稱「居住及遷徙之自由」,而其核心意涵則來自憲法第 8 條的「人身自由」。 " ~~ ====== 行動自由 ====== 「行動自由」在我國[[:憲法|憲法]]上的依據是第 10 條所稱「居住及遷徙之自由」,而其核心意涵則來自憲法第 8 條的「[[憲法:人身自由|人身自由]]」。 ===== 內涵 ===== * 狹義的「人身自由」:固指憲法第 8 條所規定的「人身安全」(即人民身體應有免於遭非法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之自由); * 廣義的「人身自由」:則以「人身安全」為基礎,擴及於憲法第 10 條所規定的「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再擴及於「在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屬於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的概括基本權)。 三者的關係猶如同心圓般,乃由內(核心)而外(外沿),漸次開展。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憲法 刑法 刑法分則 基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