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誤想防衛", description="指行為人誤以為自己即將遭受到不法侵害,因此為了保護自己而向實際上沒有侵害意思的對方發動反擊,但是實際上行為人並沒有遭受到不法侵害。屬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之情形。 " ~~ ====== 誤想防衛 ====== 指行為人誤以為自己即將遭受到[[:不法侵害]],因此為了保護自己而向實際上沒有侵害意思的對方發動反擊,但是實際上行為人並沒有遭受到不法侵害。屬[[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之情形。 也就是說,當下並沒有侵害者存在,而防衛者誤以為侵害者對自己不利,因此採取[[正當防衛]]。 依據大部分的實務與學說見解,誤想防衛並不算是刑法所稱的[[正當防衛]],因此防衛者不能主張[[阻卻違法事由|阻卻違法]],只是將反擊行為論以[[過失犯]]的刑事責任。不過這種見解如果遇到沒有處罰過失犯的犯罪類型(<wrap info>例如</wrap> [[妨害性自主罪章|性自主犯罪]]、財產犯罪等),就會出現可罰性的[[:法律漏洞|漏洞]],也因此最高法院近期作成新的判決,認為「在重大利益侵害的誤想防衛案例中,仍然應以[[故意|故意]]犯罪來論斷,不過是可以減刑的」。 <wrap info>例如</wrap> 阿雄誤以為阿虎要殺他,因為出於自我防衛意思而「先」拔槍射殺阿虎。 <wrap info>又例如</wrap> 陳小姐以為公車乘客要對她性騷擾,而對乘客施以肘擊。 **相關條目** * [[錯誤]] * 構成要件錯誤 * [[客體錯誤]] * [[打擊錯誤]] * [[因果歷程錯誤]] * [[禁止錯誤]] * 不知刑法存在之錯誤 *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 [[誤想防衛]] *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 [[偶然防衛]] {{tag>刑法 違法性 正當防衛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