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賄賂罪", description="係指金錢或其他可以金錢計算之財物(21上369)。而至於「其他不正利益」,則係指賄賂以外之一切足以供人需要滿足慾望之有形或無形的不正當利益而言。又無論是「賄賂」或「不正利益」,均必須是對於該公務員或仲裁人所為之特定職務行為的相對給付。否則,二者若無對價關係,則財物或利益即非「賄賂或不正利益」。 " ~~ ====== 賄賂罪 ====== 係指金錢或其他可以金錢計算之財物(21上369)。而至於「其他不正利益」,則係指賄賂以外之一切足以供人需要滿足慾望之有形或無形的不正當利益而言。 無論是「賄賂」或「[[不正利益]]」,均必須是對於該[[刑法:公務員]]或[[民法:仲裁人]]所為之特定職務行為的相對給付。否則,二者若無[[對價關係|對價關係]],則財物或利益即非「賄賂或不正利益」。 又是否具有相當對價關係,應就職務行為之內容、交付者與收受者之關係、賄賂之種類、價額、贈與之時間等客觀情形加以[[:審酌]],不可僅以[[交付|交付]]之財物名義為[[民法:贈與]]或[[行政法:政治獻金]],即謂與職務無關而無對價關係。(84台上1)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刑法分則 瀆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