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 description="藥品有「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之標示」情形之一者,即屬偽藥。明知為偽藥而轉讓,並因而致人於死,即觸犯藥事法第83條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 " ~~ ====== 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 ====== 藥品有「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之標示」情形之一者,即屬偽藥。 明知為偽藥而轉讓,並因而致人於死,即觸犯藥事法第83條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 **相關條目** * [[殺人|殺人罪]] {{tag>刑法 刑法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