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過失(刑事)", description="指行為人對於犯罪事實之發生,雖非出於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或預見其發生而自己主觀確信其不發生者。 " ~~ ====== 過失(刑事) ====== 指行為人對於[[犯罪]]事實之發生,雖非出於[[故意|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或[[:預見]]其發生而自己主觀確信其不發生者。 <wrap info>例如</wrap> 《刑法》規定有[[過失致死|過失致人於死罪]]及[[過失傷害|過失傷害罪]]。 ===== 概分 ===== - [[無認識過失]] - [[有認識過失]] <wrap info>或許您也想了解民法上關於過失的概念,請參見 [[民法:過失|過失(民事)]]</wrap>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刑法總則 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