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發交", description="發交係指上級審法院將原審撤銷後,將案件送回原審理以外之法院(可能是管轄錯誤而送至有管轄之法院或是原審法院同級之他法院)。僅第三審法院有發交之權限(刑事訴訟法第400、401條)。 " ~~ ====== 發交 ====== 發交係指上級審法院將原審撤銷後,將案件送回原審理以外之[[:法院]](可能是[[管轄錯誤判決|管轄錯誤]]而送至有[[:管轄權|管轄]]之法院或是[[原審法院]]同級之他法院)。僅第三審法院有發交之權限(刑事訴訟法第400、401條)。 **相關條目** * 上訴判決 * [[刑訴:發回|發回]] * [[刑訴:發交|發交]] {{tag>刑事訴訟法 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