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簡式審判程序", description="被告所犯除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或辯護人等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也就是簡化證據調查程序(證人不必經交互詰問程序),以達訴訟經濟原則,及使訴訟儘速終結,讓被告免於訟累,此即所謂簡式審判程序。 " ~~ ====== 簡式審判程序 ====== [[被告|被告]]所犯除[[刑法:死刑]]、[[刑法:無期徒刑]]、最輕[[刑法:本刑]]為3年以上[[刑法: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法組: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或[[辯護人]]等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也就是''簡化[[證據調查|證據調查程序]]''([[證人]]不必經[[詰問|交互詰問程序]]),以達[[:訴訟經濟|訴訟經濟原則]],及使[[:訴訟]]儘速終結,讓被告免於訟累,此即所謂簡式審判程序。 **相關條目** * [[訴訟程序]] * [[通常審判程序]] * [[簡式審判程序]] * [[簡易判決處刑|簡易判決處刑(簡易程序)]] * [[量刑協商]] * [[協商程序]] {{tag>刑事訴訟法 審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