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訴訟要件", description="亦稱「訴訟條件」,訴訟可以合法進行並且應由法院為實體判決所必須具備的條件。法官就個案之審理程序上,需要隨時調查,因訴訟條件欠缺時,不能、亦不必補正。故訴訟條件如有欠缺,法院即無須為實體審理,而逕行為「形式判決」結案。 " ~~ ====== 訴訟要件 ====== 亦稱「訴訟條件」,訴訟可以合法進行並且應由[[:法院]]為[[實體裁判|實體判決]]所必須具備的條件。 法官就個案之審理程序上,需要隨時調查,因訴訟條件欠缺時,不能、亦不必[[:補正]]。故訴訟條件如有欠缺,法院即無須為[[:實體審理]],而逕行為「[[形式裁判|形式判決]]」結案。 <wrap info>例如</wrap>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乃論罪]]之合法[[告訴]],為法院為實體判決之訴訟要件。 ===== 缺少訴訟要件之效果 ===== 缺少了有效的訴訟條件,其效果應依其屬形式性或實體性欠缺一起處理。 * 若為形式性欠缺,則應為[[不受理判決|不受理]]或[[管轄錯誤判決|管轄錯誤之判決]] * 若為實體性欠缺,則應為[[免訴判決]] * 若兩者皆欠缺,則應優先以欠缺形式訴訟條件為理由,為[[不受理判決|不受理]]或[[管轄錯誤判決|管轄錯誤之判決]]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