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起訴要件", description="是指使訴訟有效的條件,亦稱「訴訟要件」。提起訴訟若欠缺訴訟條件,則為不合法的起訴,法院不得對案件為實體審理,下實體判決,而應以形式判決方式駁回。 " ~~ ====== 起訴要件 ====== 是指使訴訟有效的條件,亦稱「[[訴訟要件]]」。提起訴訟若欠缺訴訟條件,則為不合法的[[起訴]],[[:法院]]不得對案件為[[:實體審理]],下[[實體判決]],而應以[[形式判決]]方式駁回。 <wrap info>例如</wrap> [[被告|被告]]已死亡、[[:時效]]已完成,[[檢察官]]就應為[[不起訴處分]],如果檢察官仍起訴,則由法院為[[免訴判決]]。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事訴訟法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