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限定告訴權", description="又稱「專屬告訴權」,係特定告訴乃論之罪所賦予之告訴權,此項告訴權既專屬特定之人,自無指定代行告訴之餘地。" ~~ ====== 限定告訴權 ====== 又稱「專屬告訴權」,係特定[[告訴乃論之罪]]所賦予之[[告訴權]],此項告訴權既專屬特定之人,自無指定[[代行告訴人|代行告訴]]之餘地。 <WRAP box> == 刑事訴訟法 第234條 == - 刑法第230條之妨害風化罪,非下列之人不得[[告訴]]: - 本人之[[民法:直系血親]]尊親屬。 - 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 - 刑法第240條第2項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 - 刑法第298條之妨害自由罪,被[[刑法:略誘]]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亦得告訴。 </WRAP>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事訴訟法 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