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情堪憫恕", description="「情堪憫恕」是法官在考量是否要將被告的犯罪行為減刑,甚至免刑時,所審酌的因素。一般是指被告犯罪情狀非常輕微,足以引起一般人的同情而言。法官如認宣告法律規定的最低刑度,仍然過重時,可依刑法第59條或第61條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 ~~ ====== 情堪憫恕 ====== 「情堪憫恕」是[[法組:法官]]在考量是否要將[[刑訴:被告]]的[[刑法:犯罪|犯罪行為]]減刑,甚至[[刑訴:免刑判決|免刑]]時,所[[審酌]]的因素。一般是指被告犯罪情狀非常輕微,足以引起一般人的同情而言。法官如認宣告[[法律]]規定的最低[[刑法:刑度]],仍然過重時,可依刑法第59條或第61條規定[[刑法:減輕其刑|減輕]]或[[刑法:免除其刑]]。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刑事訴訟法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