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審判獨立原則", description="審判獨立原則主要是要求法官於進行審判時以客觀、中立的方式進行。必須依據法律審理並公平的作出裁判,不受外界輿論、行政上級長官或其他與法律規定不相關的因素干預。 " ~~ ====== 審判獨立原則 ====== 審判獨立原則主要是要求[[法組:法官]]於進行[[:審判]]時以客觀、中立的方式進行。必須依據[[:法律]]審理並[[刑訴:公平審理原則|公平]]的作出[[:裁判]],不受外界輿論、行政上級長官或其他與法律規定不相關的因素干預。 <WRAP box> == 憲法第80條 ==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WRAP> 為避免國家或他人不當干涉審判,法官應有身分之保障。因此,憲法第81條載明:「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行政法:懲戒|懲戒處分]],或[[民法:禁治產|禁治產之宣告]],不得[[行政法:免職]]。非依法律,不得[[行政法:停職|停職]]、轉任或[[行政法:減俸|減俸]]」。 ===== 內涵 ===== 根據[[憲法:釋字第530號解釋|釋字第530號解釋]],審判獨立可分為: - 職務獨立性:指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形式之干涉。 - 身分獨立性:謂法官之身分或職位不因審判之結果而受影響。 **相關條目** * [[憲法:法治國原則|法治國原則]] * [[憲法:憲法最高性原則|憲法最高性原則]] - [[憲法:立憲主義|立憲主義]] * [[憲法:基本權利保障原則|基本權利保障原則]] * [[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權力分立原則]] * [[憲法:憲法保留|憲法保留]] * [[行政法:依法行政原則|依法行政原則]] * [[行政法:法律優位原則|法律優位原則]] * [[行政法:法律保留原則|法律保留原則]] * [[憲法:比例原則|比例原則]] * [[憲法:適當性原則|適當性原則]] * [[憲法:必要性原則|必要性原則]] * [[憲法:狹義比例性原則|狹義比例性原則]] * [[憲法:依法審判原則|依法審判原則]] * [[憲法:法定法官原則|法定法官原則]] * [[憲法:審判獨立原則|審判獨立原則]] * [[憲法:法安定性原則|法安定性原則]] * [[憲法:法明確性原則|法明確性原則]] * [[憲法:法律不溯既往原則|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 [[憲法: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原則]] * [[憲法:共和國原則|共和國原則]] * [[憲法:民主國原則|民主國原則]] * [[憲法:社會國原則|社會國原則]] {{tag>憲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