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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憲法保留 [2023/04/25 15:26] – 建立 - 外部編輯 127.0.0.1憲法:憲法保留 [2025/01/17 14:58] (目前版本) – [憲法保留] 88t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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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憲法|憲法]]直接予以規定之國家重要事項。 指[[:憲法|憲法]]直接予以規定之國家重要事項。
  
-由於憲法為最高位階之法規範,其他法規範不得[[:牴觸]]之,因此,憲法保障之人民各項[[基本權|基本權利]],如經憲法已規定其保障之程序與內容,立法者即不得再以[[:法律]]為相異之規定。+由於憲法為最高位階之法規範,其他法規範不得[[:牴觸]]之,因此,憲法保障之人民各項[[基本權|基本權利]],如經憲法已規定其保障之程序與內容,[[:立法者]]即不得再以[[:法律]]為相異之規定。
  
 相對於「憲法保留」,「[[行政法:法律保留原則|法律保留]]」則指必須以法律予以規定之國家重要事項;「法律保留」當中,進一步還有「國會保留」,亦即應以法律直接規範之國家重要事項。屬國會保留事項,即不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 相對於「憲法保留」,「[[行政法:法律保留原則|法律保留]]」則指必須以法律予以規定之國家重要事項;「法律保留」當中,進一步還有「國會保留」,亦即應以法律直接規範之國家重要事項。屬國會保留事項,即不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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