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權力分立", description="權力分立係為避免權力集中導致政府的獨裁濫權,以保障人民之自由權利,基於憲政主義,規範政府組成及權力的行使,建構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 " ~~ ====== 權力分立 ====== 權力分立係為避免權力集中導致政府的獨裁濫權,以保障人民之[[基本權|自由權利]],基於[[立憲主義|憲政主義]],規範政府組成及[[權力]]的行使,建構[[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 ===== 要件 ===== - 以政治自由之維護與保障為目的 - 統治組織區分為立法、行政、司法 - 各部門分別行使[[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等功能 - 各部門僅能行使本身的權力及功能,不得侵犯他部門的權力及功能 - 禁止各部門之間的相互兼職 - 各部門彼此間相互牽制,禁止單一之個人或群體控制整個國家統治機構 ===== 類型 ===== * 垂直的權力分立:將政府權力分配給二個層級以上的政府組織分別行使 * 水平的權力分立:指將某一層級的政府權力分配給同一層級之不同政府[[行政法:機關|機關]]行使。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憲法 憲法一般原則 權力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