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教示規定", description=" " ~~ ====== 教示規定 ====== 教示規定,就是國家機關對於法律救濟途徑的告知規定。 例如:行政程序法第96條第1項第6款、訴願法第90條、行政訴訟法第210條第3項分別規定,書面[[行政法:行政處分|行政處分]]、[[行政法:訴願|訴願]]決定書及判決書中應記載不服行政處分、[[行政法:訴願決定|訴願決定]]或得上訴之判決時之法律救濟途徑。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