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不可抗力責任", description="不可抗力責任係指對於因不可抗力(如天災)所致之損害──人力所不能抗拒者,即任何人縱加以最嚴密之注意,亦不能避免,例如颱風、地震、戰爭等。原則上仍應負責。 " ~~ ====== 不可抗力責任 ====== 不可抗力責任係指對於因[[不可抗力]](<wrap info>如</wrap> 天災)所致之損害──人力所不能抗拒者,即任何人縱加以最嚴密之注意,亦不能避免,<wrap info>例如</wrap> 颱風、地震、戰爭等。原則上仍應負責。 在[[債務人]]違反第1次對他[[:義務]]之後,債務人之履行責任往往有加重至不可抗力責任的規定。<wrap info>例如</wrap> 在可歸責於債務人給付遲延時,債務人之[[給付]]義務仍不消滅,惟此時債務人給付之注意義務依民法第231條第2項規定,係加重至不可抗力責任。 <WRAP box> == 民法 第231條 == - 債務人[[給付遲延|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 - 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WRAP> **相關條目** * [[歸責事由]] * [[事變責任]] * [[不可抗力責任]] * [[通常事變責任]] * [[過失|過失責任]] * [[重大過失|重大過失責任]] * [[具體輕過失|具體輕過失責任]] * [[抽象輕過失]] * [[故意責任]] {{tag>民法 歸責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