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不能條件為", description="不能條件為客觀上不能成就之事實為內容之條件,其不能係指客觀不能為標準,並非絕對不能,僅係相對不能,如太陽從西邊出來屬之。 若不能條件為停止條件,則該法律行為無效;若不能條件為解除條件,則視為法律行為未附條件,立即確定成立並且生效。 " ~~ ====== 不能條件 ====== 不能條件係指以[[事實上不能|事實上]]或[[:法律]]上不能實現之事實為內容之條件,為客觀上不能成就之事實為內容之條件,其不能係指客觀不能為標準,並非絕對不能,僅係相對不能。 * 事實上不能:包括絕對客觀之不能,<wrap info>如</wrap> 日出西方、天降穀雨等是;以及依社會通念之不能,<wrap info>如</wrap> 徒步日行千里、徒手鑿壁穿牆等是。 * 法律上不能:<wrap info>如</wrap> [[刑法/過失致死|過失致人於死案件]],在刑法上並非[[刑訴/告訴乃論之罪]],依法不能[[刑訴/撤回告訴]],以此為[[和解契約]]之解除條件,該[[解除條件]]係為不能條件(最高法院52年度台上字第286號判例參照) ===== 法律效力 ===== * 若不能條件為[[停止條件]],則該[[法律行為]]無效; * 若不能條件為[[解除條件]],則視為法律行為未附[[條件]],立即確定成立並且生效。 **相關條目** * [[民法:條件|條件]] * [[民法:停止條件|停止條件]]-[[民法:解除條件|解除條件]] * [[民法:積極條件|積極條件]] - [[民法:消極條件|消極條件]] * [[民法:偶成條件|偶成條件]] - [[民法:隨意條件|隨意條件]] - [[民法:混合條件|混合條件]] * [[民法:真正條件|真正條件]] - [[民法:不真正條件|不真正條件]] * [[民法:法定條件|法定條件]] * [[民法:既成條件|既成條件]] * [[民法:不能條件|不能條件]] * [[民法:不法條件|不法條件]] {{tag>民法 民法總則 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