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兩願離婚", description="夫妻依雙方意願同意解消婚姻關係,而不是由法院以裁判解消婚姻關係,又稱協議離婚或合意離婚。夫妻如果採取兩願離婚,必須以書面約定,並且應有兩人以上證人的簽名見證及須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始生效力。 " ~~ ====== 兩願離婚 ====== 夫妻依雙方意願同意解消[[婚姻關係]],而不是由[[:法院]]以[[:裁判]]解消婚姻關係,又稱[[:協議]][[離婚]]或[[合意]]離婚。夫妻如果採取兩願離婚,必須以書面約定,並且應有兩人以上[[見證人|證人]]的簽名見證及須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始生效力。 **相關條目** * [[離婚]] - [[離婚無效]] * [[兩願離婚]] * [[判決離婚]] * [[見證人]] {{tag>民法 家事事件 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