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公同共有", description="依法律或習慣,因具共同目的之法律關係 (例如:合夥、夫妻共同財產、繼承遺產) 而結合的數人,就他們所有的財產共享一所有權的關係。 " ~~ ====== 公同共有 ====== 依[[:法律]]或[[習慣]],因具共同目的之[[法律關係]] (<wrap info>例如</wrap> [[合夥]]、夫妻[[共同財產制|共同財產]]、[[繼承]][[遺產]]) 而結合的數人,就他們所有的財產共享一[[所有權]]的關係。 <wrap info>例如</wrap> 甲、乙、丙各出資3分之1成立合夥,該三人對於合夥財產成立公同共有關係。各公同共有人就共有物只有潛在的應有部分。 **相關條目** * [[分別共有]] {{backlinks>.}} {{tag>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