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善良管理人", description="係指一抽象、客觀的社會觀念,其標準因事件的性質而有所不同。通常指於實際從事工作時,就其身為專業人員所應注意的專門程度。近年來,在委任事務的各個範疇內,出現高度職業性分工,甚至隨著技術、研究的進步,注意義務也不斷往高度專業化發展。因此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的內容,也就不能一概而論,如從事專門職業之人對於其業務上的注意與普通人應有不同;運送玻璃與運送木板的注意亦有不同。 " ~~ ====== 善良管理人(fiduciary) ====== 係指一抽象、客觀的社會觀念,其標準因事件的性質而有所不同。通常指於實際從事工作時,就其身為專業人員所應注意的專門程度。近年來,在[[:委任|委任]]事務的各個範疇內,出現高度職業性分工,甚至隨著技術、研究的進步,[[:注意義務|注意義務]]也不斷往高度專業化發展。因此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的內容,也就不能一概而論,如:從事專門職業之人對於其業務上的注意與普通人應有不同;運送玻璃與運送木板的注意亦有不同。 此種有相當知識經驗之人應盡的注意,即為[[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欠缺此種注意義務,在民事責任上屬[[抽象輕過失|抽象過失]]。受託人處理[[:信託|信託]]事務,如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致信託財產發生損害,自應負較一般人重之責任。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過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