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契約行為", description="契約行為又稱雙方行為,係指雙方當事人以明示或默示互相之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之法律行為。雙方的意思表示趨於一致須由一方先為要約,他方當事人再為承諾,故稱之為契約行為,契約可分為財產契約與身分契約。 " ~~ ====== 契約行為 ====== 契約行為又稱雙方行為,係指雙方[[:當事人|當事人]]以明示或默示互相之[[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之[[法律行為]]。雙方的意思表示趨於一致須由一方先為[[要約]],他方當事人再為[[承諾]],故稱之為契約行為,契約可分為財產契約與身分契約。 **相關條目** * 依意思表示結合標準區分 * [[單獨行為]] - [[契約行為]] - [[合同行為]] * 依所發生的變動權利類型區分 * [[債權行為]] - [[物權行為]] - [[準物權行為]] * 依是否需特定形式區分 * [[要式行為]] - [[不要式行為]] * 依發生效力時點區分 * [[生前行為]] - [[死因行為]] * 依是否合乎構成要件區分 * [[完全法律行為]] - [[不完全法律行為]] * 依是否須其他法律行為存在區分 * [[主行為]] - [[從行為]] * 依當事人是否均負給付義務區分 * [[單務契約]]-[[雙務契約]] * 依當事人之給付是否互受利益區分 * [[有償行為]] - [[無償行為]] * 依標的物交付是否為生效要件區分 * [[要物行為]] - [[諾成行為]] * [[暴利行為]] {{tag> 民法 民法總則 法律行為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