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家庭暴力", description="指家庭成員間或親密關係伴侶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的行為。 " ~~ ====== 家庭暴力 ====== 指家庭成員間或[[親密關係伴侶]]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刑法:脅迫|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的行為。 ===== 家庭成員範圍 ===== 家庭成員包含: * (一)配偶或前配偶 *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的人 * (三)現為或曾為[[[民法:直系血親|直系血親]]或[[民法:直系姻親|直系姻親]] *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的[[民法:旁系血親|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即便非屬家庭成員,但[[刑法:被害人|被害人]]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伴侶|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亦屬家暴事件,適用[[民事保護令]]相關規定。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家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