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對話意思表示", description=" 對話意思表示係指當事人得直接進行交換意思表示之情形,例如面對面說話或打電話交談之方式。對話意思表示以表意人對受領者為意思表示並使其客觀上得為了解時,為意思表示生效之時點(民法第94條),即了解主義。" ~~ ====== 對話意思表示 ====== 對話意思表示係指[[:當事人]]得**直接進行交換[[意思表示]]**之情形,<wrap info>例如</wrap> 面對面說話或打電話交談之方式。 對話意思表示以[[表意人]]對受領者為意思表示並**使其客觀上得為了解**時,為意思表示生效之時點(民法第94條),即[[了解主義]]。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民法總則 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