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應繼分", description="當一個人死亡後,法律有規定什麼資格的繼承人,可以分到多少比例的遺產,這就是應繼分。 " ~~ ====== 應繼分 ====== 係指當一個人死亡後,法律有規定什麼資格的[[繼承人]],可以分到多少比例的[[遺產]]。換句話說,就是繼承人就遺產所得[[繼承]]的比率。 ===== 原則 =====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141條) ==== 配偶的應繼分 ==== 規定於民法第1144條: - 配偶和第一順位繼承人同為繼承時,配偶之應繼分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均分; - 配偶和第二順位或第三順位繼承人同為繼承時,配偶的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 配偶和第四順位繼承人同為繼承時,配偶的應繼分為遺產的三分之二; - 如果沒有第一至第四順位之繼承人,配偶的應繼分為遺產的全部。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繼承}}